杨尚昆谈所谓“秘密录音”问题真相
作者:苏维民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本文摘自《杨尚昆谈新中国若干重大历史事件》,苏维民 著,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秘密录音”问题真相
杨尚昆说,所谓“秘密录音”,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事情过去了,可以不提了。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把它搞得神秘化了,说是“秘密窃听”,如此骇人听闻,其实只需几句话就可以讲清楚。他说:
录音工作的建立是从1954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开始的。录音的目的,开始是为了核对速记,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后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建立了录音档案,录音带成了中央档案的一部分。
毛泽东讲话历来不喜欢人家做记录。这在1956年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作关于斯大林问题的秘密报告事件发生以后,表现得更为明显。但是毛泽东是我们党的领袖,讲话没有记载,留不下个东西,我这个办公厅主任不是失职吗?50年代初,有一次我向毛泽东提出,以后不管开什么会都应该作个记录才好。毛泽东说那你和胡乔木两个记一下吧。我和胡乔木也只是简要地记一些会上决定了的事项。过了些时候,毛泽东在一个小型会议上,看见我和胡乔木在写什么,就把我们手里的小本子要过去看,说你们记这些干什么,以后不要记了。1956年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既未录音也无速记,后来根据几位同志的笔记整理的稿子,毛泽东阅后很不满意。
为了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开大会,毛泽东准备讲话时,我就请示他要不要扩音,他说“可以”,我再顺便问是不是也录一下音,他说“可以”,我们才安排扩音、录音。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就是毛泽东亲自指示叶子龙录音的。
1958年7月,毛泽东在中南海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所谓“共同舰队”问题。接见前,毛泽东要我们准备录音。那个时候技术条件很差,公开摆一架录音机,庞然大物,不甚妥当,于是就找来一个微型录音机。这个录音机的受话器外观像一个手表,使用的时候把这个“手表”戴在翻译就是赵仲元的手腕上,另有一根线接着揣在他怀里的钢丝录音机。这次谈话时间很长,而那个录音机顶多个把小时就要更换一次录音钢丝。很快,一小时过去了,谈话继续进行,录音钢丝无法更换,录音没有成功。毛泽东很不满意,赵仲元却因为怀里的录音机发热,烫得肚皮疼,可是也只能忍耐着。这是一次“秘密录音”,一次不成功的录音。
从1958年11月开始,毛泽东外出时,对毛泽东在外地的一些重要讲话,或同一些地方的负责同志的重要谈话以及同一些外宾的谈话,也进行了录音(毛泽东同个别同志的谈话没有录过音)。所有录音带和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记录稿,都保存在原机要室,一般不外借,个别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经我批准,如向《毛泽东选集》编委会提供毛泽东讲话的部分录音稿,就是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
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我没有参加这次会)。会上毛泽东谈到国际关系时,他关照参加会议的同志不要做记录,这时胡乔木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就很生气地说:“谁叫录音的?以后谁再录音就开除谁的党籍!”对毛泽东的批评,我专门召开了厅务会议原原本本地进行了传达。这以后,对会议录音我更谨慎。
1960年4月,我陪毛泽东外出巡视,直到6月下旬,上海会议(就是毛泽东作《十年总结》讲话的那次会议)结束后才回到北京。在这次外出期间,毛泽东多次接见外宾,被接见的客人分别来自亚、非、拉美、东欧、西欧遍及全球;客人的身份从民间团体、社会知名人士到政府首脑和共产党的领袖;接见的地点有时安排在毛泽东临时下榻的地方,有时安排在他乘坐的专列上。这几次谈话都录了音,当然是经毛泽东事先同意的。
1961年4月,我正在河北省徐水宣讲《人民公社六十条》,突接龚子荣电话,说毛泽东追查录音问题,要我立即回京。我回到北京以后,才知道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时发现要录音,生了气。我在向小平、彭真同志说明情况的同时,一方面向毛泽东作书面检讨,承担责任,说在录音问题上疏于检查,请求处分;另一方面责成机要室的同志抓紧组织力量,选择最重要的录音尽快转化为文字记录,然后把所有的录音带清点登记销毁。
中央书记处在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录音问题,通过了《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中央重要的正式会议,经书记处批准,可以进行记录。此外,党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中央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会议等中央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和党内同志的谈话;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外宾的谈话一律不准录音。并要求中央一级政府、军队、人民团体、各部门和各地方各级党、政、军、群组织,均仿照这一规定办理。为了严格执行这一决定,又不能重复《论十大关系》无记录的错误,就决定选调一批青年,培养成速记员,恢复会场速记的办法。徐瑞新、田鹤年、师金城他们几个青年人就是这个时候调来学速记的。直到1965年冬,我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前,大型会议的记录都是用速记的办法完成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秘密录音”就成了我的一大罪状,说我搞“窃听”,是“大特务”。你整我一个人倒也罢了,可是因为是“窃听”,就把徐子荣、王芳等一大批人都牵连进去了,把毛泽东外出巡视时所有到过的省、市公安厅、局长都牵连进去了。这是林彪、江青一伙为了整人不择手段的例子。当然,首先是毛泽东不喜欢录音。
我坚持认为,录音不但不是我的罪过,相反是一大功劳。录音,就是为了保存党的历史文献嘛!遗憾的是,1961年销毁了大批录音带,由于时间紧迫,抢救下来的东西太少了,不知有多少珍贵史料化为灰烬。
杨尚昆严肃对待毛泽东的批评
在座的中办老同志,围绕“秘密录音”问题,也纷纷发言。
他们说,毛泽东也曾明确指示要进行录音。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重要讲话,会前,毛泽东对叶子龙说“今天我的讲话你们要录音”;1958年7月,毛泽东先后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和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赫鲁晓夫,毛泽东提出要录音;1960年4月至6月,毛泽东在外出期间多次会见外宾,指示要录音,还叮嘱在发消息时,新闻稿要与录音核对,并需经他本人审阅,做到准确无误。
毛泽东第一次批评录音工作是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对录音问题提出批评。为此,杨尚昆郑重地召开了有中办各局、室、馆负责人参加的厅务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批评并进行了自我批评,同时严肃地提出如何改进办公厅工作问题。但是,毛泽东在一些重要场合上的讲话如果不录音,不留下点记录,就是失职。中央办公厅是要对历史负责的。中办机要室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后,1960年4月,提出一个明确录音范围的报告,建议:(一)中央大型会议;(二)中央召开的中型会议;(三)中央政治局常委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四)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同地方领导同志的谈话;(五)中央召开的电话会议;(六)兄弟党领导人在我们党的会议上的讲话;(七)其他中央指定需要录音的讲话和报告可以录音。此外,一律不准录音。这个建议本来是好的,但是,杨尚昆出于谨慎,没有接受机要室的意见,还是坚持一事一议,遇有确需录音的情况,杨尚昆都要请示邓小平、彭真,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才批准机要室进行录音。
毛泽东第二次批评录音工作是1961年4月,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汪东兴告诉他,会见客人时准备照相和录音。毛泽东就很不高兴,责问是谁批准录音的。本来,毛泽东外出随行人员名单都需经汪东兴审定,这次带录音员随行也是汪东兴安排的。毛泽东说,这件事你给我查,你马上给总书记打电话,让他查。5月1日,根据汪东兴的通知,机要室副主任康一民、机要室会议科科长赖奎乘专机去上海(当时毛泽东已由长沙到上海)汇报情况,但是,汪东兴却不让康、赖二人和毛泽东见面,对康、赖说,毛主席委托我同你们谈,谈的情况搞个记录送给主席看就行了。最后,汪东兴说,主席叫我们照个相,留作证据,就让卫士长沈同在一张纸上写了“违反指示,非法录音”八个大字,压在录音机底下作为背景,请摄影员吕厚民照了四张相,一张是汪东兴、徐业夫(毛泽东的机要秘书)、康一民、赖奎、刘吉顺五人合影,一张是康一民、赖奎、刘吉顺三人合影,一张是刘吉顺的单人照,还有一张是录音机的照片。照相以后,康、赖就回北京了。机要室负责人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顾全大局,承担责任,向中央写了检讨报告,报告没有涉及汪东兴,叶、康、吴三人受了党纪处分。
现在看得很清楚,毛泽东不喜欢录音,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录音。他两次批评录音工作,是批评事先没有报告经他同意的录音,并非批评一般的“秘密录音”。
艰难的平反之路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录音问题被林彪、江青一伙用作整人的武器,重提“秘密录音”问题并升级为“秘密窃听”。1966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陆定一同志和杨尚昆同志错误问题的说明》。在这份文件中,关于杨尚昆的主要“错误”第一条就是“他不顾中央多次关于禁止安装窃听器的决定,背着中央私设窃听器,私录毛主席和常委同志的讲话,盗窃党的机密”。很清楚,这是林彪、江青一伙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杨尚昆的诬陷。录音,是机要室业务范围的一项正常工作,所有录音带事后都要整理成文字材料,形成一个正式文种名为《记录稿》。《记录稿》编号存档备查,很多中央领导同志都调阅过《记录稿》,这是有登记可查的。中央办公厅主任一职本来就是掌管党的全部机密的岗位,按照规定杨尚昆要阅看党的全部机密文件,以了解全面情况。所谓窃听、窃密,纯属无稽之谈。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当时的中央办公厅领导人煞有介事地派人在中央领导人的住地和中南海内各办公室、会议室普遍搜查所谓窃听设备,当然一无所获,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办公室还将机要室进行录音工作所使用的录音机、受话器、电线等拍成照片,作为“秘密录音”的“罪证”装进了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三人的档案。但他们却隐瞒了1961年毛泽东严厉批评录音工作时汪东兴等五人和录音机的四张照片。
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受“窃听”一案株连的,范围之广,人数之多,难以准确统计。不仅中央办公厅的领导干部和机要室的许多同志被诬陷,而且还株连了中央和地方的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如徐子荣、王诤、林海云、李伍、黄赤波、任兆祥、王芳、吕展、郭向民、谢滋群、朱汉雄、苏汉华、狄飞、丁兆甲等许多同志。但是他们经过十多年的所谓审查,根本没有查出“窃听”、“秘密录音”、“盗窃党的机密”、“为政变阴谋搞情报”等事实根据,而许多好同志却因此蒙受了不白之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因“窃听”一案受到株连的同志全部得到平反,杨尚昆也恢复工作,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但是,1978年11月25日,当时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仍然坚持说“杨尚昆同志不顾毛主席的指示和批评,在私录毛主席谈话的问题上犯有错误”。因此,对“秘密录音”问题有必要再认认真真地复查一次,以彻底澄清事实真相。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澄清了事实,调查结果认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事求是地审查并纠正了对杨尚昆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但有些问题尚未彻底澄清。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文化大革命”中给原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等同志所加的各种罪名进行了认真的复查。事实证明,“文化大革命”中强加给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等同志的一切罪名,包括所谓“私录毛主席谈话”全属不实之词。1980年10月23日,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为原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等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至此,“秘密录音”问题真相大白。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杨尚昆在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之后
苏维民
1965年秋,杨尚昆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1966年5月,他又被打成所谓“反党集团”成员。“文化大革命”中,他更是被监禁达12年之久。在此期间,我作为他的秘书,曾跟随他在广东、山西工作过一段时间,亲身了解到,在逆境中,他虽然对许多问题也想不通,但态度很坦然,关注最多的不是自己蒙冤而是党的事业!
杨尚昆办公室的结束
根据毛泽东每个干部至少要参加一到两次“四清”的要求,1965年秋,我参加中南海“后楼”(“后楼”,是中办直属各组的习惯简称,因为都在居仁堂后楼办公而得名——笔者注)的一个工作组,到天津公私合营中天电机厂参加城市“四清”。
11月中旬的一天,突接北京电话,说有要事让我立即回京。次日,我回到办公室才知道,杨尚昆已被免去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改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他希望我随他去广东工作一段时间。
杨尚昆虽然已经免职,但总还有些要处理的事项,我回到北京以后一边值班、处理日常事务,一边清理文件,也很紧张。当时新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在江西蹲点搞“四清”,并不来接班,副主任曾三、邓典桃、龚子荣也在下面蹲点,只有李质忠副主任一人应付日常工作。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主要是文件,大体可分三类:一类是没有保存价值的登记销毁;一类是需要清退的退还原单位;最重要的一类是属于办公室的档案,我把它立卷作为一个小全宗送交中央档案馆,由翟毓才(他原系中办机要室档案科的同志,当时在中央档案馆工作)签收。此外,还向李质忠移交了多年来由我保管的中央的印鉴。中央印鉴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办公厅”共四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办公厅”两枚印章使用最多,前者用于同外国兄弟党之间的往来信函,后者用于国内事务。“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两枚印章从未使用过。
12月10日晚10时14分,我随杨尚昆乘15次加挂的一节公务车离京去广州。在离京前杨尚昆已经向中办的同志打招呼不要去车站为他送行。因此,那天除了他的家属和属于工作性质的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楚离、乔明甫二人外,只有中办“后楼”的个别工作人员自发去了车站,站台上冷冷清清。但是当时杨尚昆的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一职并未撤销,地方同志对“调动工作”的内情不知就里,因此近半年的时间里无论在湖南、广东、上海和江西,所到之处都有当地的主要负责同志热情接待,亲切交谈一如既往。
在去广州的车上有中央调查部副部长刘志汉等三人同行,刘志汉(白族),云南易门县人,很健谈,一路有说有笑并不寂寞。次日晚到达长沙,因前方发生事故,湖南省委书记李瑞山把杨尚昆接到省委招待所(九所)休息,当晚和正在那里的王震、张经武、刘春等人见面亲切交谈并共进“宵夜”。次日,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从他蹲点的浏阳赶回长沙和杨尚昆见面并宴请。13日到达广州,广东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亲自接站并一直护送到下榻的省委招待所小岛4号楼。杨尚昆到广州五天后(18日)即下去考察。在13日至17日的五天中杨尚昆除和省委各同志见面外,赵紫阳三次来谈话;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16日从上海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归来后两次来看望并向他传达了上海会议和罗瑞卿被整的情况。此外,杨尚昆在广州期间先后会见了叶剑英、董必武、陈毅、贺龙、聂荣臻、李先念、薄一波、胡耀邦、赛福鼎和张治中等同志。
杨尚昆在广东
杨尚昆虽然对突然被免职心情忐忑不安,但是他确实想在广东踏踏实实做点工作。1966年元旦,别人欢度新年,杨尚昆不顾感冒初愈,假日也不休息,凌晨听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北京钟声”和《人民日报》、《红旗》杂志两个元旦社论,当晚还用了两个小时听取地方同志关于海南发展橡胶情况的汇报。特别是这一天接到了任弼时夫人陈琮英的一封热情洋溢的来信。信中说:“杨主任:多少年来,您一直是关心我们的,弼时同志在世时您就很关心我们,弼时同志去世后,您更是无微不至地关心我和孩子们的一切,我们一家真不知怎样来感谢您,我只有教育孩子们好好学习,多为党和人民做些工作,以此来感谢党的关怀,不辜负您对我们的关心。”这封信让远离亲人、孤身一人在外的杨尚昆倍感温暖。
1966年1月4日至10日,杨尚昆在湛江地区考察,着重了解“四清”情况,认真听取湛江地委书记罗道让、南海舰队政委王政柱(当时在海康县参加“四清”)的汇报。杨尚昆在1月6日的日记中写道“三点半到六点半由王政柱同志汇报他们在海康县蹲点的情况,据他所说,海康县人口56万,大部出产红薯,群众每日三餐稀饭,主要是红薯丝,大米仅少量,卫生、文化条件都很差,生活极苦”。他感慨海康的农民比陕西长安的农民更苦。
因病痛加剧,经中央同意,2月7日杨尚昆去上海住入华东医院,后经中央批准休息三个月。在此期间,杨尚昆先后会见了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负责同志陈丕显、曹荻秋、魏文伯、李宇超、梁国斌、王少庸,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裴孟飞以及来上海参加华东局会议的江西省委书记方志纯、刘俊秀、黄知真等同志,其间还听取了苏州地委书记王敬先关于苏州地区“四清”情况的汇报。4月下旬,他得知广东省委拟于5月中旬召开三级干部会,为了参加会议了解情况、熟悉干部,提前结束休假,于4月20日离开上海,经江西去他向往已久的井冈山并回到阔别32年的瑞金,后于5月5日回到广州,改住小岛10楼,但是省委向他转告陶铸的意见“尚昆同志不必参加地、县委书记会议了”。
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22日,陶铸、赵紫阳来到小岛10楼向杨尚昆传达中央关于撤销他的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和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职务,改任肇庆地委书记的决定,杨尚昆比较坦然。陶铸、赵紫阳走后,他平静地对我们说“我犯了错误”,表示“一切相信组织,一切相信中央,愿意接受审查”。至于工作,他说“做地委书记、县委书记都可以,只是不当一把手”。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下午陶铸、赵紫阳同志来看我,并谈到要我去高要地委(即肇庆地委——笔者注)工作,我当即表同意”。
次日(5月23日),肇庆地委书记由广东省委常务书记区梦觉陪同看望杨尚昆,表示欢迎他去肇庆工作,并请他到肇庆后先在七星岩(肇庆著名风景区)休息几天。随后,杨尚昆对我说“你回到北京后也会让你揭发我的问题,你认为有什么问题,照实说”。他还预见到“小平同志也可能要受批判”。后来中央同意他回北方的请求,任命他为山西临汾地委书记。
杨尚昆与夫人李伯钊
杨尚昆在山西
5月30日,由广东省委秘书长马甫和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生吴云章护送,杨尚昆乘16次特快加挂的一节公务车去山西,6月1日晨到达石家庄,2日凌晨改乘87次车7时许到达太原。山西省委书记、副省长武光汤,省委副秘书长欧阳景荣出面接待并宴请。6月3日,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从北京回到太原,传达他在北京时周恩来、邓小平、李雪峰同他谈话的情况,决定杨尚昆暂时安置在山西,不要回北京。当晚,杨尚昆由临时下榻的迎泽宾馆移居柳巷太原饭店西楼。在太原,山西省委给杨尚昆看了5月24日中共中央《关于陆定一同志和杨尚昆同志错误问题的说明》。
杨尚昆急于下去工作,几次要求立即去临汾,但都被婉言拒绝。只在6月23日,省农办的一位同志到太原饭店向杨尚昆汇报山西的农业情况。
在逆境中,杨尚昆没有忘记7月1日是党成立45周年,更没有忘记工作。这一天他在日记中写道:“在这个伟大的纪念日子……只等卫恒同志回来(当时卫恒又去了北京——笔者注),便决心去晋南工作了。”
7月4日上午杨尚昆去晋祠散步,突接电话说“卫恒要来谈话,下午不要离开太原饭店”。果然,那天下午一时许太原饭店院内突然军警林立,气氛紧张,杨尚昆被转移到一个秘密地方开始“隔离审查”。
开始还很客气,配有炊事员、服务员,生活条件尚可,无非是责令他交代“问题”。这期间,他很平静,用了大约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一份长达三万余字的《自传》。《自传》中写道:“我在中央工作的二十年时间内,对于主席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积极拥护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我都是一贯拥护的。没有在任何场所发表过反对三面红旗和反对毛主席、反对党中央的意见,也没有参加过任何人的阴谋反党活动。”“有许多关于我的错误的具体事实,我还弄不清楚。有许多问题,我还没有想通。”
回忆杨尚昆被隔离审查的那天,13时许,我午睡正酣,突然被车声惊醒,此时太原饭店院内军警林立如临大敌,杨尚昆不知去向。欧阳景荣跑到我的屋里,同我和警卫员赵宇田谈话,无非是杨尚昆犯了错误,你们要和他划清界限,等等。随即有一个人来到我的房子仔细检查我的行李,当场扣留了我的两本工作日记和几个中央办公厅卷宗,用复写纸开了一个《扣留苏维民同志物品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了名。之后,欧阳景荣等人走了,又来了两个人,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地方,和我们形影不离。次日,那两个人押解我和赵宇田回北京,四个人一同登上去北京的火车,这是一个软卧包厢,我们很知趣,一进包厢二话不说爬到上铺就睡下了。次日(7月6日)晨回到北京,由中办机要室的邹常缙接站,先到华北饭店(今金台饭店)吃了早餐,又把我们送到中办学习班二支部(机要室支部)所在地和平里,安置了赵宇田的住处后,我说我的家就在这里,他们只好让我回家。
在太原时间不长,但很不寻常。从杨尚昆能否与家人通信问题和赵宇田的工作问题两件事上可以看出,“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央办公厅也是一片混乱。
一是关于杨尚昆和家人通信问题。6月4日欧阳景荣来看杨尚昆,带来一个汪东兴办公室的电话记录,说李伯钊已搬出中南海,家中尚未安装电话,如果打电话可以通过附近的一个公用电话转。又说关于赵宇田,中央警卫团已通知山西省军区政治部给他分配工作,不要回北京了。当晚,杨尚昆给李伯钊打电话,是李伯钊的服务员小白接的,说他们都很忙,要很晚、很晚才能回来。以后再打这个“公用电话”就根本打不通了。很清楚,所谓“公用电话”是在演戏,实际上不允许他们通话但又羞羞答答不明说。
二是关于赵宇田的工作问题,6月6日,赵宇田按照电话通知去山西省军区报到,军区说立即脱军装转业。三天后,9日,欧阳景荣又告,赵宇田可以不脱军装,准备把他的关系转到山东省军区分配工作。18日,收到中央警卫团给“赵辛田”的一封信。估计“赵辛田”是“赵宇田”之误。拆封后果然是给赵宇田的,信中说:“你的关系已转到山西军区,一切由山西军区处理,你在北京的行李,可以给你寄去。”信是写在一张白纸上的,既不使用公用信笺,也未加盖公章,到底算不算公函?信中的话算不算数?半个月内,一变再变,前后矛盾。最后,一没有让赵留在山西,二没有让他去山东,而是把他押回北京。
杨尚昆回北京
1966年12月25日,杨尚昆从太原被押解回北京。他在这一天的日记里写道“七时一刻起飞,九时十分到西郊机场。住在此地,屋小,甚冷,整夜未睡,又是一个新环境,应努力适应才是”。次日,他在日记中不忘“今天是主席的生日,祝他万寿无疆!”
三天后,杨尚昆就被拉去参加“控诉大会”,从此开始了无休止的、残酷的批斗。他在12月28日的日记中是这样写的:“参加控诉大会,非常的会啊!全身汗透几次,回来又未换衣服,因累就睡了……果然感冒了,发烧到38℃以上。”但是他更关心的不是自己,12月31日的日记中写道:“全身疼,躺着未做事。今天《人民日报》发表了主席手书的满江红词。”1967年元旦这一天他记载“病未好,还有些温度,全身疼甚!在广播上听了元旦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下午报来又读了两遍”。从这时起直到1975年被解除监禁,他除被批斗和被迫交代“问题”外,就是读书,反复研读毛泽东和马列著作,充分显示这位老革命家身处逆境意志弥坚。他关注的不是自己蒙冤而是党的事业!
1967年初,有一次杨尚昆被拉到中直礼堂批斗,当造反派质问他为什么“窃听毛主席讲话”时,他从容、镇静、理直气壮地高声回答“没有!”全场为之一振,批斗会草草收场。
1975年3月,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八年。现在,以安定团结为好”的指示,决定释放全部在押战犯,并决定对被关押审查的干部全部解除监禁。杨尚昆也被解除了近9年的“监护”,由中共山西临汾地委组织部派人来京接他去临汾定居,和家人团聚,从此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
1978年秋,胡耀邦出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在他的关怀下,杨尚昆回到北京,住入协和医院做全面的身体检查。
杨尚昆平反
1978年11月23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央专案组作出《关于杨尚昆同志的审查结论》。《结论》除承认“杨尚昆同志没有同任何人结过反党集团,也从未搞过任何阴谋活动,过去在党内、党外公布的‘反党野心家’系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外,对子虚乌有的所谓“秘密录音”问题仍然肯定为“犯了严重的错误”;对同苏籍华人来往中送给对方一些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宣传品如《中国青年》杂志和《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是“严重的政治错误”。杨尚昆为了争取尽快出来工作,对这份留了尾巴的《审查结论》还是违心地签了字。
杨尚昆在《审查结论》签字的第二天,1978年11月25日,当时的中央主要负责人在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说:“杨尚昆同志不顾毛主席的指示和批评,在私录毛主席谈话的问题上犯有错误。经过复查,过去把他定为阴谋反党、里通外国是不对的,应予平反。中央决定,恢复杨尚昆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分配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杨尚昆被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二书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分别于1979年2月17日、6月8日和1980年5月20日下达中共中央文件为彭真、陆定一和罗瑞卿正式平反。而杨尚昆因留下了一个在录音问题上犯有错误的尾巴,平反问题被迫拖了一段时间。经过认真的复查,1980年10月23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印发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的《关于为原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等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文化大革命”中,中央办公厅干部受到迫害,仅立案审查现已平反的就有238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事求是地审查并纠正了对杨尚昆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但有些问题尚未彻底澄清。三中全会以后,对“文化大革命”中给原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等同志所加的各种罪名,进行了认真的复查,事实证明林彪、江青、康生一伙及汪东兴同志强加给原中央办公厅和杨尚昆等同志的一切罪名,包括所谓“私录毛主席谈话”,全属不实之词。
从1965年10月杨尚昆被通知调动工作到1980年10月得到完全、彻底的平反,整整15年!
历史是公正的。被颠倒了的是非终究会再颠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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